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服务兼具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各类经济活动,更好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银行保险机构应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环境、社会、治理信息披露和与利益相关者的交流互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
《指引》明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承担绿色金融主体责任,负责确定绿色金融发展战略,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绿色金融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责和权限。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鼓励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
《指引》强调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坚持稳中求进,调整完善信贷政策和投资政策,积极支持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增绿、防灾,实施清洁生产,促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落实碳排放、碳强度政策要求,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有保有压、分类施策,防止“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在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同时,渐进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的碳强度,最终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
《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投融资流程管理,做好授信和投资尽职调查,加强授信和投资审批管理,通过完善合同条款督促客户加强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完善贷后和投后管理。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提升绿色金融管理水平,采取差异化、便捷化的管理措施,优化对小微企业融资、线上融资等业务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支持“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建设。
《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内控管理和信息披露,建立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激励约束措施,完善尽职免责机制,确保绿色金融持续有效开展。明确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绿色金融监管职责,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绿色金融业务的指导和评估。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
《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答记者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服务兼具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各类经济活动,更好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指引》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指引》印发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银保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构建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发展的支持,出台《指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是进一步强化绿色金融政策的指导性。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管理制度,有利于指导银行保险机构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有效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更好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二是进一步拓宽绿色金融政策的覆盖面。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逐步建立了涵盖监管指引、统计制度、指标评价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保险业在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保险方面也取得了积极成效。建立银行业保险业统一适用的绿色金融指引,有利于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补齐制度短板,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切实加强绿色金融管理,推动保险业在绿色投融资和风险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当前我会已出台一系列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文件,银行保险机构在重视程度和执行效果上还存在差异。建立具有规范性的绿色金融指引,有利于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绿色金融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和流程管理,完善内控管理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推动各项绿色金融政策落地见效。
二、《指引》有哪些重点内容?
《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银行保险机构应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环境、社会、治理信息披露和与利益相关者的交流互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
《指引》明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承担绿色金融主体责任,负责确定绿色金融发展战略,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绿色金融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责和权限。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鼓励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
《指引》强调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坚持稳中求进,调整完善信贷政策和投资政策,积极支持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增绿、防灾,实施清洁生产,促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落实碳排放、碳强度政策要求,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有保有压、分类施策,防止“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在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同时,渐进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的碳强度,最终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
《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投融资流程管理,做好授信和投资尽职调查,加强授信和投资审批管理,通过完善合同条款督促客户加强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完善贷后和投后管理。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提升绿色金融管理水平,采取差异化、便捷化的管理措施,优化对小微企业融资、线上融资等业务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支持“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建设。
《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内控管理和信息披露,建立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激励约束措施,完善尽职免责机制,确保绿色金融持续有效开展。明确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绿色金融监管职责,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绿色金融业务的指导和评估。
三、《指引》实施过程中有哪些需要重点把握的问题?
一是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把握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科学把握金融服务的节奏和力度,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有保有压、分类施策,在积极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同时,切实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严格按照各行业、各地区碳达峰时间表和路线图,平稳有序调整优化投融资结构,防止“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
二是认真落实绿色金融政策要求。《指引》提出推进绿色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包括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等三个方面。加大对绿色发展的支持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入到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切实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作为国际通行的投融资理念,是绿色金融管理的一个重要支柱,银行保险机构要将环境、社会和治理要求纳入业务管理流程和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在支持实体经济绿色发展的同时,银行保险机构也应重视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三是立足经营实际完善绿色金融管理。《指引》适用范围涵盖了不同性质、类型和规模的金融机构,提出了一些具有指导性、原则性的政策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要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经营实际,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开展绿色金融管理工作。银行机构应将绿色金融政策要求融入信贷管理全流程,加大对绿色发展的信贷支持,加强风险管理。保险机构要从资产端和负债端两方面着手,积极开展绿色保险和资金运用,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的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
此外,为确保政策平稳有序实施,《指引》附则中专门设置了政策过渡期,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照政策要求,在1年内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
四、下一步银保监会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有哪些工作考虑?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管引领,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持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
一是完善绿色金融领域政策框架。健全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相关政策,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完善绿色金融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加强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和绿色金融统计工作,协同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
二是提升绿色金融创新与服务能力。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深入研究经济绿色低碳转型路径,积极稳妥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碳减排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促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加强专业培训和人才储备,优化绩效考核,有效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
三是加强绿色低碳转型风险管理。指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探索环境和气候风险管理工具和方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符合国家产业规划、有效益、有市场、有竞争力的优质企业和项目继续给予金融支持,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