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佛山市发布了《佛山市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8日。“管理办法”提出将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贴息,并建立“佛山市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准备金池”(以下简称“风险准备金池”),打通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背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佛山早在2014年就设立了佛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基金自2014年9月正式运营以来,总规模已达2亿元,成功为357户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增信服务,帮助企业累计获得贷款授信32.0462亿元,提款企业322户,提款金额27.0829亿元,累计贴息364笔,累计贴息1558.0135万元。
据了解,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财政资金放大15倍,缓解了佛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8年佛山市适应新形势下科技改革工作的需要,起草了《佛山市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鼓励银行开展科技信贷特色服务,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贴息,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
提高财政科技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率
“风险补偿资金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循环使用’为运作原则。具有明确的产业引导性和指向性,同时借助市场的力量来提高财政科技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注意到,“管理办法”将打通企业融资渠道。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主要帮扶的对象是轻资产为主的三类科技型企业,通过政府资金的增信作用,与金融机构分担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将资源更多地投入科技型企业。
其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通过风险补偿资金的引导和保障,与金融机构签订一揽子服务协议,降低贷款利息,将企业贷款成本降至最低,使贷款企业资金成本降低至银行优惠利率。此外,“管理办法”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目前科技部门对于创新活动的支持以财政无偿划拨为主,由于科技型企业数量众多,财政资金难以全面覆盖企业创新发展的所有需求。“风险补偿资金以少量政府资金带动银行放大倍数投放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不发生代偿或风险损失事项,该笔资金又可循环使用,即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转变了财政资金支持创新活动的方式。”另外,“管理办法”鼓励银行机构开展科技信贷特色服务,通过针对不同类别科技企业的信贷额度、风险分担比例设定,鼓励银行金融机构针对不同阶段的科技型企业创新贷款产品,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融合。
扶持对象
由科技型中小企业调整为三类科技型企业
记者对比发现,“管理办法”在《佛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设立方案》和《佛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改为佛山市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重点在资金管理方式、扶持对象、贷款额度、风险分担比例、贴息额度和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在资金管理方式上,由原来的基金管理模式调整为专项资金管理,同时在专项资金下建立风险准备金池,原来的基金池变更为风险准备金池后,风险准备金的分配由原来保证金采用的预先设定额度的方式,调整为根据银行金融机构年度考核和贷款余额调配风险准备金。按照管理办法不超过贷款余额10%的设定,5亿元的风险准备金池至少可以撬动银行金融机构贷款50亿元贷款,按照5%的风险准备金设定,则可撬动银行金融机构贷款100亿元。
在扶持对象上,由原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调整为三类科技型企业,分别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涵盖科技型企业创立到发展壮大的全过程,扩宽了覆盖面,预计扶持对象企业将超过6000家。
在贷款额度和风险分担比例上,由原来基金的最高1000万元承担40%的风险,调整为根据企业类别、创新能力和资质的不同,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3000万元,承担风险比例最高也可上浮至90%。
在贴息额度和方式上,调整为“事后补贴”的方式,单个企业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20万元,贴息比例为企业对应的备案科技信贷产品产生的贷款利息的40%;在合作金融机构选择上,由原来的招标合作银行机构的模式,进一步放宽为产品备案制,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银行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条件的贷款产品。